城步苗族自治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城步苗族自治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机构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 住保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