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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机构名称: 新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局审批股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责任事项: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