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荷香桥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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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荷香桥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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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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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机构名称: 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5号)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编纂和宣传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革命老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委令第602号)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死亡抚恤。《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2011〕第608号)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责任事项: 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责任事项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第二十六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依法调用和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财产被调用、征用或者调用、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