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严塘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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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严塘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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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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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机构名称: 新邵县严塘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严塘镇社会治安和 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4.送达责任:制作送达相关许可证件;信息公开。5.监管责任:建立审批档案,加强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追责对象范围: 行政审批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责任追究:1.没有按要求进行材料接收.2.没有按要求留存相关材料。3.没有规定时限内办理。4.没有按要求颁发许可文书。5.没有对相关活动进行日常监管。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