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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机构名称: 湖南省祁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处室: 祁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式法定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同意。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证》第30、34、37、38、39、40、42、44、61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