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耒阳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建设工程色彩材质及夜景亮化方案审查
机构名称: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 工程规划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九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2.《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第十六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规划,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限时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责任事项: 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工程及改变建筑工程使用性质和改变建筑立面效果的规划管理。
责任事项依据: 《城乡规划法》、耒办发【2019】35号文件
追责对象范围: 经办人、股长、分管领导、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