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祁东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因教学、科研需要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采集地质遗迹标本的审核
机构名称: 祁东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第75号)第二十条 禁止擅自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采集地质遗迹标本和化石。因教学、科研需要采集地质遗迹标本和化石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地质遗迹保护区在风景名胜区或者森林公园范围内的,还应当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