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衡南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机构名称: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处室: 经济发展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全文。《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3号) 全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政发〔2017〕第21号) 全文。《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第42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法律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3号) 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追责对象范围: 委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