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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评定
机构名称: 南岳区教育局
责任处室: 民办教育处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84号)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长政发〔2013〕34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同意跨省转学。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15、31、37、38、39、40、42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