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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机构名称: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号)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发包方应当按照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款。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发包方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表格;信息公开; 5.事后责任:加强监管,监督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等工作;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