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合江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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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机构名称: 石鼓区合江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第四十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责任事项: 1.执行责任: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2.监管责任:现场检查控制疫情扩散以及生活安排。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