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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
机构名称: 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责任处室: 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等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工程竣工验收由国家文物局统一管理,由审批工程技术方案的文物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竣工验收部门)组织实施。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项目,国家文物局可以自行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2003〕第26号)第十条 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第二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 公示依法应当堤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复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申核;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执业证书,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第二条、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2003〕第26号)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第九章 3.行政机关公务处分条例第三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七条 有本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5.其它问责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