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长城乡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雨湖区长城乡乡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机构名称: 雨湖区长城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责任事项: 1.安全检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大坝的安全检查。 2.落实责任:根据乡镇实际,建立健全水库大坝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责令改正责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改正。 4.事后监管责任:当水库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