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下村乡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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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下村乡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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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机构名称: 炎陵县下村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炎陵县下村乡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光荣院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0号)第八条:申请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应当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类公民代为提出申请,报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责任事项: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