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火田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茶陵县火田镇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机构名称: 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火田镇便民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根据狂犬、野犬事件的举报及时受理。 2.组织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捕杀。 3.监管责任:强化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