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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机构名称: 天元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处室: 安全生产监管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为59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事后监管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为591号)第九十六条;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22号)第一百六十七至一百七十三条
追责对象范围: 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