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三门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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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三门镇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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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机构名称: 天元区三门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农业综合服务站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责任事项: 受理、初审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追责对象范围: 具体承办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