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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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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机构名称: 石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责任处室: 业务股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规章】《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表彰条件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表彰条件的退回,并当场发送《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须补正材料。如补正后材料仍不齐全,向申请人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审查责任:对决定予以表彰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4.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责任事项依据: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 第六条、《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