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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残疾人证办理
机构名称: 石峰区残联
责任处室: 石峰区残联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接收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指导申请人到残疾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2、决定责任: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做出的评残结论,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加强日常监管。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过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