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宋家桥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荷塘区宋家桥街道街道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
机构名称: 荷塘区宋家桥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荷塘区宋家桥街道办事处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第四十三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第三十八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第八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第五条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规划及年度建设、养护计划。
责任事项: 1.执行责任:按照程序和国家规定组织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2.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加强日常养护和监管。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