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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义诊活动备案
机构名称: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处室: 医政科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第365号)全文。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负责收集资料,确保资料齐全、无涂改; 审查责任:负责核实资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决定责任:全面审查相关资料,判定是否给予决定; 送达责任:负责送达当事人。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监督检查。
责任事项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二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追责对象范围: 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