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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机构名称: 株洲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学校的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对学校的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内容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对审核通过的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发布。
责任事项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