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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园林科研成果认证、评审
机构名称: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政园林维护中 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9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不予同意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审查结果;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 2.《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