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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资格核准
机构名称: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1〕16号)第四条 实行资格核准机制。拟投资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专业机构,需向所在地的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资料。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1〕16号)第四条第二款:“实行资格核准机制。拟投资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专业机构,需向所在地的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