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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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园林科研成果认证、评审
机构名称: 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责任处室: 技术管理科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9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9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