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雨花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机构名称: 雨花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处室: 水利科、河道站、局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测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被查,并跟踪监测。20.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9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