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岳麓区)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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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审核征收房屋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将房屋征收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机构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处室: 拆迁与征收管理处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市、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对经审核认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责任事项: 审核征收房屋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将房屋征收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责任事项依据: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市、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对经审核认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追责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