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岭街道本级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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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安全生产举报行政奖励
机构名称: 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公共安全办安监线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湘应急发[2023]16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励。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