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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残疾人证办理
机构名称: 天心阁社区
责任处室: 天心阁社区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责任事项: "1、对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 2、收到残疾评定表后省残联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 3、公示无异议,审核通过,办结。"
责任事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
追责对象范围: 社区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