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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
机构名称: 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处室: 人防管理科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相关证件。 3、决定阶段责任: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情况认定予以上报,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发放补助等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相关资料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19)45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