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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牵头组织对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机构名称: 长沙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投资管理处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 全文。《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91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予以年检(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法律证件 5.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