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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认定
机构名称: 长沙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 学生工作处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关于做好2019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9]21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类特长生认定,并公示认定结果。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做好2019年长沙市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9]21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