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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05207W00
事项名称: 开具初中及以下毕业证明材料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设定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第二十四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只能由学校根据学生档案开具相应学历证明书(附件18),经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验印机关验印(钢印)后生效。学历证明书原则上只开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