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36011W0Y
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行业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2018〕第35号)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国医保电〔2018〕14号))全文 全文。《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发[1999]15号)第六条 妥善解决有关人员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