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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432025201W00
事项名称: 开展6.16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管理宣传咨询教育活动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69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9〕2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9年,联合国通过国际减灾日的相关议程:将每年的“10.13”定为国际减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