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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59101W00
事项名称: 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
行业名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设定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于2004年5月26日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业、统计、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2.《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调〔2016〕347号)一、高度重视粮食市场监测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开展粮食市场监测,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四、做好粮食市场信息服务:定期发布粮食市场信息,科学引导粮食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