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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23106W00
事项名称: 晚血医疗救助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县级
设定依据: 《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由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于2007年11月30日,2008年02月01日实施)第二十三条 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血防工作需要和血吸虫病流行趋势,储备血防药物、杀灭钉螺药物和有关防护用品。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救助;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