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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12106W00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2003〕385号)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司发通〔2013〕18号)全文。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司发通〔2017〕106号)全文。 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18〕联合发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