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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05102W03
事项名称: 开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服务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设定依据: 1.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五、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2. 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 2.《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1.考试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