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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432005101W0Y
事项名称: 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发布服务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2.《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第一条第二款基本原则:(二)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第一条第二款基本原则:(二)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