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岳阳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首页 部门办事 办事指南
工伤认定申请
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申请 基本编码 002014007004
实施机关 岳阳市人社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 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 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 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点击展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审批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