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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基本编码 000117014000
实施机关 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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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责清单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审批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