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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基本编码 000711003000
实施机关 会同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5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4号第二次修订))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则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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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责清单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审批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