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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设立、变更、注销)
事项名称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设立、变更、注销) 基本编码 000155001000
实施机关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81项: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8项“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由中央有关部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该项审批项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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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责清单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设立、变更、注销)
审批服务业务
业务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