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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8019000
实施机关 耒阳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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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权责清单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