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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基本编码 000139014000
实施机关 耒阳市新闻出版、电影管理部门 行使层级 县级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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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责清单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审批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