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教育主管批准或管理的,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进行备案。 在本市或外市、外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户外广告、未经审核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粘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报考指南等各种形式的招生和办学信息均为备案内容。 学校未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衡阳市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4--8969015
0734--8811325
凡属教育主管批准或管理的,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进行备案。 在本市或外市、外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户外广告、未经审核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粘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报考指南等各种形式的招生和办学信息均为备案内容。 学校未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衡阳市政务中心二楼D区26号教育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合法、齐全、完整,不得有与事实不相符的内容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合法、齐全、完整,不得有与事实不相符的内容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