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自愿申请。凡经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住保中心)审核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房源充足情况下,由所在街道(乡镇场)负责将分房信息,通过电话、短信或入户方式通知本人,保障对象应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自愿申请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 第二、审核公示。首先由社区居委会上户进行初审,其次街道(乡镇场)组织复审,最后报区住保中心审批。实物分配保障对象名单确认后,区住保中心将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于公示有异议的,要逐一审查核实。区住保中心公示受理电话:3331502。 第三、抽签方式。分配采取抽签分房方式。在抽签分房之前,先由街道(乡镇场)组织分配对象抽取顺序签,然后由区分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抽签分房。 第四、交房入住。根据市里将房源交付我区使用先后顺序,区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知拍取房号对象,统一办理各项入住手续,签订租房合同,发放房屋钥匙。在未办理交房入住手续之前,拍取房号对象不得擅自占用房屋,不得干扰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施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