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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油气管道备案

实施编码:11431222006650485F443100406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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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沅陵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4231962

    0745-4231962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4266177

    0745-4266177

受理条件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沅陵县黔中大道与思源大道交汇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5/1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2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2个工作日

同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第三十九条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第四十二条 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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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备案登记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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