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已完成质量监督申报书确认; 项目法人已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内容进行了项目划分,须提供项目划分申请确认报告和工程项目划分表。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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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平江县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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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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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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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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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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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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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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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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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3494
0730-6222620
工程项目已完成质量监督申报书确认; 项目法人已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内容进行了项目划分,须提供项目划分申请确认报告和工程项目划分表。
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1楼B4-B8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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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行政审批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勘 |
技术评审 |
2个工作日 |
行政审批股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在评审前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水资源管理股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起草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文书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分管水资源工作的局领导对许可文书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局领导对许可文书进行审定,签署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水务窗口制作、送达许可文书,并进行公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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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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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